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敖江流域罗源县东湾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6-01-23 09:4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罗源县鉴江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审批敖江流域罗源县东湾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罗鉴政〔2026〕8号)及相关附件悉。为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促进流域水生态平衡,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经研究,原则同意敖江流域罗源县东湾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敖江流域罗源县东湾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601-350123-04-01-189556)。

二、项目选址:罗源县鉴江镇。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对敖江流域罗源县东湾溪流域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具体如下:

1.水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布设生态隔离带47838平方米,改造生态护岸534米,建设人工湿地27134平方米,配套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等。

2.水环境提升工程:主要进行河道清淤疏浚815945立方米等。

3.水污染治理工程:主要新建鉴江片区、上澳片区、东湾片区主干管网总长约11651米,配套30吨/日和60吨/日无动力处理设施各1套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8395.38万元,其建设资金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及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请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并在依法确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起15日内向我局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和合同订立情况的书面报告及合同副本。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你镇已填报《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2026年1月22日),并确定项目建设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罗委办〔2011〕117号)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的安全防护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其他事项:

(一)请你镇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细化建设内容与规模,优化项目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编报项目初步设计。

(二)请你镇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建设资金筹措,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办理有关手续,依法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