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罗源城市排水防涝提升项目(罗源一中片区地块排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罗建函〔2026〕8号)、县政府《关于推进罗源县存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修复运维等事宜的纪要》(〔2025〕177号)、《关于研究审议<罗源城市排水防涝提升项目(罗源一中片区地块排水项目)设计方案>(送审稿)等事宜的纪要》(〔2026〕9号)及相关附件悉。为改善城市排水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片区排水防涝能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原则同意罗源城市排水防涝提升项目 (罗源一中片区地块排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罗源城市排水防涝提升项目(罗源一中片区地块排水项目)(项目代码:2601-350123-04-01-294014)。
二、项目选址:罗源县凤山镇。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主要在罗源一中片区及周边地块建设排水设施和生态修复,其中排洪沟及管道长600米,边坡挡墙153米,生态修复9964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699.99万元,其建设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及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请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并在依法确定工程施工单位起15日内向我局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和合同订立情况的书面报告及合同副本。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你局已填报《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2026年1月16日),并确定项目建设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罗委办〔2011〕117号)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的安全防护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你局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办理有关手续,依法开工建设,不得违规搭建景观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并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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