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飞竹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审批敖江流域飞竹镇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罗飞政〔2026〕28号)及相关附件悉。为推进区域入河排污口整治,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敖江流域飞竹镇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敖江流域飞竹镇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项目代码:2605-350123-04-01-675851)。
二、项目选址:罗源县飞竹镇。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对敖江流域涉及的飞竹镇区及潘洋村、丰余村、斌溪村开展整治及生态修复,主要整治4个水质超标入河排污口,综合排查修复排污通道12500米,新建DN300污水支干管1422米、De160污水接户管3600米、化粪池6座,内源污染河道清淤1152米,河湖缓冲带修复1282米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838万元,其建设资金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请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并在依法确定工程施工单位起15日内向我局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和合同订立情况的书面报告及合同副本。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你镇已填报《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2026年5月25日),确定项目建设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并经中共罗源县委政法委员会备案,请按照《福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榕平安办〔2025〕23号)、《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罗委办〔2011〕117号)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的安全防护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其他事项:
(一)请你镇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建设资金筹措,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办理有关手续,依法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
(二)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