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遗失声明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02-24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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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人连斌屋坐落于罗源县山镇金福花园6#楼601单元6#楼第25号附属间。因我行所持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闽(2019)罗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05616)不慎遗失,现申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次修正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在补发登记前向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逾期将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

2026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