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拍卖产权人兰秋香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05-08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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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闽(2026)罗源县不动产告第038-2

  被执行人兰秋香,房屋坐落于罗源县凤山镇罗中路5号景福城商住楼6#楼403单元,根据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25)闽0123142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5)闽0123142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裁定注销兰秋香抵押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证明:闽(2020)罗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015号,现公告作废。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