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100-0200-2023-00017 文号 罗政规〔2023〕5号
发布机构 罗源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9-01
标题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建成区范围及土地等级划分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建成区范围及土地等级划分的通知
索 引 号 FZ11100-0200-2023-00017
文号 罗政规〔2023〕5号
发布机构 罗源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9-01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建成区范围及土地等级划分的通知
内容概述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建成区范围及土地等级划分的通知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建成区范围及土地等级划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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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福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做好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工作,实现公平税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福建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罗源县各建制镇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和土地利用状况等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城镇建成区范围及土地等级划分标准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罗源县城镇建成区调整

  将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纳入罗源县城镇建成区范围。

  二、罗源县土地等级划分标准调整

  (1)将凤山镇南至凤南路,西至双拥路,北至西外路、西大路,东至南大路范围内包括前述路段的公路两旁第一排土地调整为二等。

  (2)将松山镇及所管辖的所有村(居),罗源湾开发区,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范围内的土地等级调整为三等。

  除上述调整外,原罗源县城镇建成区和土地等级划分保持不变。该调整政策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5年。

  附件:1.凤山镇土地等级调整范围

      2.松山镇土地等级调整范围

  罗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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