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源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18-08-28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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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810日在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罗源县财政局局长  黄一川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关于罗源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决议要求,我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报省、市财政部门汇总平衡、审核调整,部分数字发生变动,预算执行情况作了相应调整。现将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79亿元,完成预算的138.42%,比增6.49亿元,增长45.3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2亿元,完成预算的136.49%,比增3.84亿元,增长43.31%。其中:税收收入10亿元,完成预算的124.76%,比增2.85亿元,增长39.78%;非税收入2.72亿元,完成预算的208.88%,比增9972万元,增长58.0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完成情况为: 

  工商各税收入9.15亿元,完成预算的128.73%,比增2.64亿元,增长40.63%;农业两税收入8528万元,完成预算的93.71%,比增2032万元,增长31.28%;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77万元,比增513万元,增长90.96%;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4902万元(其中:海域使用金收入22万元),完成预算的245.1%,比增2998万元,增长157.46%;行政性收费收入3640万元,完成预算的145.6%,比减427万元,下降10.5%;罚没及其他收入3708万元,完成预算的123.6%,比减1478万元,下降28.5%;捐赠收入108万元;住房基金收入1411万元;专项收入1.23亿元,完成预算的300.22%,比增7409万元,增长151.2%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6.8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50.03%,比增4.99亿元,增长276.05%。其中: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收入403万元,完成预算的20.15%,比减2254万元,下降84.83%;国有土地收益金收入1577万元,完成预算的121.31%,比增1119万元,增长244.3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465万元,完成预算的77.5%,比增378万元,增长434.4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21亿元,完成预算的155.28%,比增4.89亿元,增长371.4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834万元,完成预算的366.8%,比增944万元,增长106.07%;污水处理费收入1250万元,完成预算的208.33%,比增961万元,增长322.53%;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7%,比减194万元,下降37.6% 

    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结算情况

    2017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42万元。

  四、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6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7.47%,比增1914万元,增长5.3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46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24.82%,比增1526万元,增长25.69%;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1亿元,完成预算数的93.59%,比增388万元,增长2.19% 

  五、2017年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7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下同)91.75%,比增6.33亿元,增长24.89%。分项目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亿元,完成预算的97.87% 

  2.国防支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1.33亿元,完成预算的90.55% 

  4.教育支出3.96亿元,完成预算的96.36% 

  5.科学技术支出837万元,完成预算的68.16%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85万元,完成预算的99.62%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亿元,完成预算的95.7%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亿元,完成预算的99.78% 

  9.节能环保支出1.09亿元,完成预算的91.54%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94亿元,完成预算的94.42% 

  11.农林水事务支出7.24亿元,完成预算的91.92% 

  12.交通运输支出1.28亿元,完成预算的90.63%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2.9亿元,完成预算的92.78%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814万元,完成预算的92.5% 

  15.金融支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5876万元,完成预算的97.74% 

  17.住房保障支出3325万元,完成预算的62.8% 

  18.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9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9.国债付息支出16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债务发行费支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1.其他支出823万元,完成预算的9.09%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5.9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下同)96.19%,比增2.87亿元,增长93.77%。分项目完成情况: 

  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4.71% 

  2.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支出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4.8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585万元,完成预算的96.94% 

  5.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5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81万元,完成预算的14.39% 

  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673万元,完成预算的50.3% 

  8.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888万元,完成预算的71.04% 

  9.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0.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893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 

  11.旅游发展基金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的20% 

  12.彩票公益金支出1121万元,完成预算的72.14% 

  13.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4.债务付息支出33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5.债务发行费支出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6.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8万元, 完成预算的3.13%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42万元,相应调出资金742万元。

  (四)社保基金支出2.1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下同)100%,增长9.8%。分项目完成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0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结果 

  (一)公共财政预算情况 

  当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2亿元,省体制定额补助收入6441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1.93亿元,省市专项补助收入10.93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456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边疆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460万元, 民族乡转移支付收入150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755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425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019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459万元,畲山卷烟厂税费基数及增长额2966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226万元,城乡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152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510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676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800万元,其他各项补助收入402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08亿元,上年滚存结转及结余2.2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亿元,调入资金3760万元,合计39.22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7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9970万元,调出资金407万元,债券还本支出714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5亿元,年终滚存结转2.8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当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6.8亿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890万元,调入资金40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71亿元,上年滚存结转4952万元,合计12.23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5.92亿元,债券还本支出4.71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1271万元,年终滚存结转1.47亿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情况 

  当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6亿元,上年滚存结转1.52亿元,合计4.08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7亿元,年终滚存结转1.91亿元。 

  七、2017年财政预计增减收安排执行情况 

  20171229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2.6亿元,比年初预算9.32亿元超收3.28亿元,年初预算从土地出让金中调入1.45亿元弥补支出缺口,因超收无需调入,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924万元、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资金1019万元、营改增返还基数财力9273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增加财力2.95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6.06亿元,超收1.53亿元,年初拟调出弥补一般预算缺口、因一般预算超收无需调出1.45亿元,相应调增支出2.98亿元。2017年财政总决算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预计超收1210万元;其他项目比预计增加财力6442万元。其中:省体制定额补助1127万元,省对市县财政下移财力及加强绩效管理奖励比预计增加959万元,县烟草公司收入转移补助比预计增加817万元,畲山卷烟厂税费及增长额增加186万元,调入资金376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结余超过当年收入的30%调入1076万元),调出资金407万元。以上比预计增加财力7652万元,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政府性基金收入6.8亿元,比预计情况增收740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八、2017年省市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及使用情况 

  2017年省市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1亿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均衡性财力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456万元,其中:⑴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472万元、提高津补贴水平补助1236万元、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10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924万元、调整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4245万元,合计7977万元,其中已纳入年初预算7053万元、计入增加财力924万元;⑵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47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2.革命老区、边疆地区、民族乡及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365万元,其中: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90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750万元,拨付有关乡镇150万元;原中央苏区财力补助1200万元,已纳入年初预算;海岛及沿海地区转移支付36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360万元;民族乡转移支付150万元,已拨付有关乡镇;贫困地区转移支付755万元,已拨付相关单位和乡镇,其中:少数民族造福工程补助资金16万元;2017年造福工程补助资金9万元;2017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10万元;2017年度老区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产业扶贫发展资金135万元;2017年少数民族扶贫资金75万元;2017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35万元;2017年度老区扶贫建设资金45万元;2017年度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捆绑资金和领队工作经费2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奖励和资产收益扶贫奖补资金200万元。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459万元,其中:原“六挂六奖”补助基数500万元,已纳入年初预算;省对市县财政下移财力及加强绩效管理奖励959万元,计入增加财力;  

  4.结算补助收入5673万元。其中:县烟草公司收入转移补助817万元,计入增加财力;畲山卷烟厂税费基数及增长额2966万元,已纳入年初预算2780万元、计入增加财力186万元;博物馆、纪念馆等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5万元,已拨付相关单位;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19万元,已拨付相关单位;市对口协作项目资金500万元,已拨付相关单位;生态保护转移支付资金1158万元,已拨付相关单位;提高村(社区)主干及两委成员报酬待遇148万元,已拨付乡镇。 

  5.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26万元。其中:公安局1147万元、司法局56万元、公安边防13万元、政法委10万元。已拨付相关单位117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52万元。  

  6.教育转移支付收入1522万元。其中: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转移支付补助1051万元,其他教育转移支付补助471万元。已拨付县教育局。 

  7.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5106万元。其中: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3094万元,已拨付社保专户3094万元;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278万元、临时救助111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补助623万元,已拨付相关单位。 

  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6763万元。其中:公共卫生补助684万元、城乡医疗救助451万元,已拨付相关单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489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738万元,已拨付社保专户。 

  9.农村综合改革等转移支付收入2800万元。其中: 

  ⑴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1643万元,其中:停征屠宰税、全面免征农业税和取消烟叶特产税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19万元,乡镇运转补助收入83万元,村级组织补助经费收入164万元,共计666万元,已纳入乡镇财政体制基数;五保户补助67万元,乡村两级办学补助收入422万元,国有农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9万元,农村五大员及计生长、妇代主任、团支书津贴236万元,共计744万元,已拨付有关单位;村主干工资提高标准补助120万元,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113万元,共计233万元,已拨付村级组织。 

  ⑵其他综合改革等转移支付收入1157万元,其中: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奖励金182万,已拨付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900万元,已拨付一事一议专户;2017年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75万元,已拨付有关乡镇。 

  10.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425万元,其中: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859元,已拨付有关单位832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7万元;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及城市公交站场补助34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后项目补助资金1222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11.固定数额补助转移支付收入31万元。其中: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助资金15万元、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经费1万元、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15万元,已拨付相关单位。 

  12.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11万元。其中:育林基金减收转移支付收入35万元,已拨付有关单位;其他专项补助1076万元,已拨付相关单位。 

  九、2017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根据2017年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1716号)精神,我县核定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8.4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9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0.55亿元,不含或有债务)。2017年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年初余额25.74亿元,当年举借地方政府债券7.79亿元,偿还债务本金5.55亿元(其中置换债券偿还5.42亿元)年末债务余额27.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48亿元,专项债务20.5亿元),一般债务率为19.9%,专项债务率为113.8%,综合债务率为48.8%2018424日,省财政厅《关于通报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提示结果的函》(闽财债管函20184号),我县被列入债务风险提示地区名单。2017年末我县债务余额具体如下: 

  1BT项目回购款5.6亿元。其中:104国道五里至白塔段公路改线工程(含吕洞至白花公路及白花至滨海城市道路)BT项目2亿元;省道201线罗源碧里至鉴江公路工程BT项目3.6亿元。 

  2、上级财政转贷22.38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2.38亿元;世行贷款10万元。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县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财政职能,认真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各项任务,为我县经济发展、重点支出、民生支出提供了财力保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为:一是收入持续增收能力不强我县税收收入主要依赖钢铁企业、滨海房地产业,税收贡献集中、产业带动性不强,特别是随着我县石材行业全部关停退出,该行业历年产生的1.3亿元地方级税收从此“归零”,进一步加大了我县财政收入增收压力。二是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对标省市补齐社会事业短板要求,我县需补齐民生短板项目多、资金需求量大,2018年债务还本付息进入偿债高峰期,而按我县当前财政收入增量财力远远不足补齐民生短板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资金调度非常困难。这些问题和困难,将通过今后经济发展和工作改进逐步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主任、委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对财政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