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鸿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浙江方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在满足《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规划条件下对福建鸿恒不锈钢精深加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修改。
一、具体修改内容为:
(一)修改办公楼及生产车间建筑位置及占地范围;(二)办公楼由原来改为4层;(三)办公楼规划建筑高度由原来的23.7m修改为16.55m,生产车间规划建筑高度由原来的20.52m 修改为18.75m;(四)建筑内部柱网布置及内部布局重新布置变更;(五)用地主次出入口位置变更;(六)生产车间行车均修改为16T行车。
二、本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变化如下:
总建筑面积由17555.73平方米变更为17200.14平方米;计容面积由33171.50平方米调整为32941.12平方米;容积率由1.21调整为1.20;建筑基底总面积由15372.74平方米调整为16092.81平方米;建筑系数由56.18%调整为58.81%;机动车停车位由53辆调整为5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由176辆调整为173辆。
新旧总平面布置图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8日。
在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26859265);如要求听证,可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6862997)。
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科办公地点:罗源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审查协调服务中心,邮编:350600。
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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