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6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和《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对辖区内法律服务机构的随机抽查工作。
一、 随机抽查工作单位
此次检查2家法律服务机构:罗源县公证处、福建星格律师事务所。
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
执法人员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主要针对律所以及公证处是否依法开展业务活动、遵守职业纪律、业务开展情况等。执法人员对被抽查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检查结果均为合格。
附件:《罗源县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
罗源县司法局
2025年6月11日
附件
罗源县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
时间: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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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时间 |
被抽查机构 |
抽查人员 |
抽查依据和事项 |
抽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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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1日 |
福建星格律师事务所 |
黄春花、冯神花 |
《律师法》第四条,1.律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情况;2.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3.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并如实入账情况;4.律师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5.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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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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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1日 |
罗源县公证处 |
黄春花、冯神花 |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1.组织建设情况;2.执业活动情况;3.公证质量情况;4.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情况;5.档案管理情况;6.财务制度执行情况;7.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8.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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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