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组织或牵头单位 | 组织抽查配合单位 | 抽查区域 | 抽查对象(行业企业、产品、项目等) | 抽查比例(数量) | 检查具体事项 | 计划抽查时间 | 实施检查单位 |
| 1 | 校车交通安全检查 | 县教育局 |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 全县 | 全县配备校车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 由教育部门确定 | 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 10月份 | 市、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 |
| 2 | 校外培训机构检查 | 县教育局 | 市场监管、住建、消防救援部门 | 全县 | 全县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 | 由教育部门确定 |
教育部门: 检查培训机构证照、预收费资金托管账户情况,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及培训行为等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 1.检查是否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2.检查是否存在虚假违法广告 3.是否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 培训机构开展经营的房屋使用中是否存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 消防救援部门: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消防设施器材情况;3.建筑防火和安全疏散情况;4.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部门共同职责:指导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者加强数字人民币应用。 |
全年 | 各县(市)区教育、市场监管、住建、消防救援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