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104-1000-2025-00002 文号 罗教民〔2025〕3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5-04-23
标题 罗源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民办学校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升,根据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工作。
索 引 号 FZ11104-1000-2025-00002
文号 罗教民〔2025〕3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5-04-2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罗源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民办学校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升,根据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工作。

罗源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民办学校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5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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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办学校,教育局各相关科室:

  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升,根据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由我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含学前教育、民办非学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年检内容

  年检内容主要检查民办学校的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合理,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办学行为是否依法依规进行,教师资格达标,教师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财务管理规范,没有违规违法行为,资金运转正常,学校办学场所合规,设施完备,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安全管理责任到位,无安全隐患,是否建立资金监管账户,无公办在编教师在校任职。章程是否加入党的建设内容,决策机构成员是否按规定配备。

  三、年检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内业台账检查考评

  1.各民办学校要对照年检的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如实写好年检自查报告,整理好内业台账内容,逐项对照分装,于2025年5月12日前备好待查(集中考评暂定5月13日,时间1天)。同时上报以下资料县教育局存档:

  (1)《罗源县民办校园2024年度检查登记表》(附件1)(民管办存档);

  (2)2024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含年检要求的内容)(民管办存档);

  (3)《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计财科存档)。审计报告中应附有审计单位盖章的《审计发现存在问题或违纪事实》(附件2)。审计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民办学校学费是否存入学校银行账户;举办者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挪用办学经费行为;民办学校收费是否合法,收费使用是否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民办学校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出资人从民办学校的办学结余中取得的回报是否合法、合理,有否存在从民办学校其他费用中提取回报现象;

  (4)学校章程如有修改,应附有修改后的章程、章程修改说明以及董事会(理事会)决议通过修改章程的会议记录(民管办存档);

  (5)获得2024年度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学校应提交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计财科存档)。

  2.检查组人员: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及民管办、幼教科、学安办、计财科、基建组、人事科、体艺卫科等相关科室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开展考评。

  (二)第二阶段:实地查看

  (1)检查组人员: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及民管办、学安办、基建组、体艺卫科、幼教科各1人

  (2)检查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月15日

文博、凤凰城、华佳、景福城、嘉贝儿、青苗荟、秋实

5月16日

哆睿、九色鹿、鹿鸣、向阳、安琪儿、佳未来培训

  (3)现场检查考评要求:检查组采取不听汇报、直奔检查现场方式进行现场检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得接受被检单位的宴请,检查组成员交通差旅费由原单位报销。

  四、年检结果认定和运用

  根据《罗源县民办幼儿园2024年度检查评分表》(附件3)、《罗源县校外培训机构2024年度检查评分表》(附件4)评分情况,年检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无故不参加年检的学校将视为年检不合格。对年检中发现学校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年检结论将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上一年度年检不合格,未认真整改。

  2.学校财务管理混乱,制作虚假财务凭证和会计账簿;挪用国家财政下拨资金;存在非法集资行为;未缴存监管资金。

  3.民办幼儿园存在三年一次性收费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超过三个月收费行为。

  4.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检查考评问题严重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5.学校擅自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的,学校擅自变更名称、办学层次、办学地点的。

  6.校舍剩余租赁期限少于学制年限且无法明确后续办学场所意向的。

  7.违反有关规定招生办学,产生社会不良影响。

  8.学校党的建设弱化,党组织机构不健全,被认定为不合格支部。

  年检结束后,县教育局将适时公告具有办学资格、年检合格的所有民办学校名单,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与监督。对不合格的学校将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停止办学,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附件:1.罗源县民办校园2024年度检查登记表

      2.审计发现存在问题或违纪事实

      3.罗源县民办幼儿园2024年度检查评分表

      4.罗源县校外培训机构2024年度检查评分表

 

 

罗源县教育局

2025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罗源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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