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22-2023学年福州市、罗源县“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3-05-04 17:13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各中小学: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中小学生奋发进取,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福州市、罗源县“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学籍在册的全日制学校学生和班级。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1.建设好。全班积极向上、文明和谐、团结友爱、遵规守纪,班级建设走在学校前列。

  2.学风正。全班学习勤奋刻苦,互帮互助,乐学善思,成绩名列前茅。

  3.勇争先。全班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文化、科学、艺术和社会公益活动等,表现突出。

  4.全班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班级体育科目成绩优良。

  5.曾荣获校级(含)以上“先进班集体”称号。

  班级学生有打架斗殴、校园欺凌、涉毒、违骑电动车、飙车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二)三好学生

  1.品德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热心参加志愿服务等各项公益活动,自觉遵纪守法。

  2.学习好。学习态度端正,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勤奋好学,学科成绩优异,核心素养、关键能力强。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热爱劳动,卫生习惯好,身体、心理健康,达到或超过教育部颁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曾荣获县市级(含)以上“新时代好少年”“最美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习惯养成之星”等称号中的一项,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三好学生”基本条件。

  2.担任一年(含)以上的现任学校学生会、共青团、少先队、班委干部其中之一,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三、有关要求

  1.严肃评选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相关学校必须将推荐名单公示不少于5天,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凡在评选中不按民主程序办事、拉票贿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评选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由此取消的名额,不得替补。

  2.推荐为县市“先进班集体”的应根据要求填写《“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4,一式一份),主要事迹限500字以内,不另附纸,简要概述班级建设突出事迹。推荐为县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应根据要求填写《登记表》(附件4,一式一份),主要事迹限500字以内,不另附纸。各类登记表应认真审核(表中学生姓名应与学籍名统一,学校名称规范、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学校意见栏注明公示情况。

  3.各类材料请于5月10日(星期三)前报送县教育局德育科,登记表、推荐表县级市级要分开整理上交。县市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需同时上报一份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书面文档加盖单位公章。未能按照本通知要求上报材料或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辛艳群,联系电话:26802878;

  邮  箱:lydy176@163.com。

  附件:1.2022-2023学年市级、县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指标比例

      2.2022-2023学年县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3.2022-2023学年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4.2022-2023学年县级市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及花名册和“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登记表及花名册

 

 

罗源县教育局

2023年5月4日

罗源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印发